【申报通知|5.15截止】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26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师范生培养院校每校原则上不超过2项,其他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中单列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重大课题只面向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和师范生培养院校发布,每单位不超过1项,选题应为教师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2.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所列示的范围进行选题,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填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3.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具体见《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4.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设区市根据申报限额数(不含所在区域的师范生培养院校),择优推荐。首期教育家精神领航名师培养对象申报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题课题不占用各设区市申报名额。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我校组织课题申报初评,申报教师于5月15日前将《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yskyc@163.com;第二阶段,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6月底前公布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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